房地合一成改革方向
8月8日,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2014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,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,房地产税作为财税改革的重点之一,现在就要加快立法,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把房产税立法定下来,到2017年正式实施。
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:“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的草案,考虑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,并将房地产税列为地方税种。”
从房产税“试点”到如今房地产税“立法”,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却折射出中央在税制调整上思路的转变。此消息一出,引发房地产业界纷纷热论,倪红日表示,“房地合一”的征税方式一旦做出,相应的税收征管原则和立法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。
据笔者了解,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,这表明房地产税法已经进入立法程序,出台指日可待。
税制思路调整
房产税自2011年1月28日开始试点,虽已过去三年,但仍仅停留在重庆和上海这两个最初的试点城市。在此期间,包括北京等多个地区曾传言开征房产税,均被有关部门辟谣。
据财政部公布的“2014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”显示,今年上半年房产税完成959.01亿元人民币,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61.71亿元人民币。据倪红日介绍,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征税,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计税;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税,按照房产原值进行征税。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,这两个税种合并即“房地合一”。
经济金融学者宗涛认为:“房产税是在不改变房地产领域的其他税种情况下,作为新税种推出的,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。相比之下,房地产税是一切与房地产领域经济活动直接相关税种的统称,房地产税是对房地产领域十余种税有所增减合并。与房产税相比,房地产税可以为城镇化的建设提供资金,有望从更全面角度改变土地财政模式。”
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惠彪表示:“在财政部公布的这份报告中,上述两个税种的占比并不大,仅占上半年税收收入的3%。对征管部门来说,合并可能更利于简化征管。从纳税者的角度来讲,两个税种合并征收,缴纳也方便一些。”
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王光英律师则认为:“房地合一征税,买房人将在原来缴纳房产税的同时,还要同时再缴纳土地使用税,会增加购房成本。”
2022-02-15 09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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