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兄弟为房产对簿公堂
今年6月,西陵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庭审现场,除了在外地成家的三哥没有回来,其他的两位哥哥都来到法庭。三哥委托大哥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出庭。
法庭上,王某列举了《遗嘱公证书》、《房产证》、《土地证》等证据,证明现在所居住的房子应按照父母遗嘱内容过户到自己名下。
王某称,在父母立下遗嘱之时,对遗嘱的存在并不知情,自己也是之后才知悉。并称从1994年开始,自己一直和父母在一起生活,平时父母生病也都是由自己照顾的。父母的丧事也都是由自己办理的。
大哥辩称,这些证据是否属实有待调查,因为父母在世时没有和自己说过遗嘱的事情,也没说过由四弟继承房屋的事情,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。二哥也辩称,四兄弟都是父母的儿子,或多或少都应分得房屋的一些份额,而不应全部由四弟继承。
庭审中,其他三个哥哥都认为,自己都是父母的孩子,对于父母将唯一房产只留给弟弟一人,都感到不能理解和无法接受,认为遗嘱虽合法但不合情理。
争得了房产失去了亲情
由于涉及家庭和谐,法官也曾在当事人之间多次调解,但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。几位当事人在法庭中的态度也十分坚决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综合王某提出的一些证据,能够证明遗嘱的合法性。遗嘱继承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,且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,因此判决位于解放路的房产归王某继承所有。
承办法官告诉记者,审理期间,其他三个兄弟对王某意见很大,以至于后来都拒绝到法院拿判决书,所有判决书都是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到他们手中。现在其他三兄弟与四弟已形同陌路,但这三个兄弟之间的感情还好。据了解,不仅是三个哥哥,三个嫂子甚至连侄子侄女也都与小叔形同陌路,互不来往了。
法官称,房子争到了,亲情却没有了。这其中与父母立遗嘱的方式也有一定关系。父母生前为了避免纷争,却不料去世后子女间为房产大动干戈。也许生前与孩子们坐下来好好协商,既能妥善的处理房产,也不会闹到今天这个地步。法官建议,父母生前立遗嘱时,如果有多个子女的,最好还是征求子女们的意见。因为老人去世后兄弟之间因遗嘱反目,这也不是父母期望看到的。
2022-02-15 1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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