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价涨也好,跌也好,都不是开发商自己能决定的—近期,不少城市对房价的“备案管理”受到普遍关注。虽然不能直接等同于“限涨”“限跌”,但“有形之手”对房价的直接干预,还是引发了一些争议。
日前,东莞出现了开发商降价超过15%、导致购房者无法网签的案例。而东莞的解释是,这不是新政策,而是2011年出台的老办法。根据这份《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补充通知》,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一经备案,其实际成交价不得低于备案价的15%,违者其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被锁定。东莞市住建部门解释称,这是为了防止开发商随意报高价、低开盘而误导市场和消费者。
此前,杭州市物价局、市住保房管局发布规定称,新建商品住房降价或优惠促销应做到规范有序,“如果降价幅度超过15%,就属于随意调整价格,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重新向物价部门申报备案”。
此举也被一些人视为“限降令”。杭州相关部门随即进行了否认。但在房价走向日趋微妙的当下,有关部门的“纠结”心态耐人寻味。
2022-02-11 0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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