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公司副总裁陈先生年轻有为,但情场失意与妻子闹到了离婚的地步。法庭上,陈先生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,宁愿放弃婚前的百万豪宅,经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。近日,通州法院审结这起离婚案件。
陈先生,现年34岁,李女士与陈先生在上海因工作相识,后李女士自上海老家来到北京与其结婚生活,双方婚后育有一子,陈先生婚后专心奋斗,现已为某网络公司副总裁,因婚后收入颇丰购置别墅一套,房屋一套及公司的股权期权车辆,足以千万资产,生活非常富足。但夫妻双方因南北方性格差异较大对待生活价值观差异较大,分别两次提起诉讼离婚,近日,通州法院受理双方离婚诉讼案件。
诉讼中,双方均征求孩子抚养权,陈先生表示因李女士日常在家照料孩子,无经济收入,且在离婚诉讼期间,李女士私自将孩子带至上海老家由其母亲照料,李女士单亲家庭状况和经济收入并不利于照看孩子,陈先生表示愿意将婚前近价值350万元的房屋所有权放弃归女方所有,及以高额财产折价款作为条件,向李女士争取孩子的抚养权。
为化解双方矛盾争端,为双方减少诉累,承办法官一并将本案中财产分割、股权、车辆期权、孩子抚养权及探视问题一并进行处理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方案,由陈先生将其婚前所有通州区的房屋所有权归李女士,另行给付李女士财产折价款现金360万元及价值23万元债权给予放弃,孩子由陈先生自行抚养,现本案已调解结案。
2022-02-17 10:28
2022-02-17 10:28
2022-02-17 10:27
2022-02-15 10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