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9月10日,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细则》,明确自2016年10月1日起,浙江省各市、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,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,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。但具体细则,各方一直翘首以待。
昨日,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,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朱永斌就最新发布的《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进行解读。
每个户型提供3套以上装修方案
实施范围并不一刀切
全装修的概念与精装修不同。全装修主要涉及房屋的硬装部分,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,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:住宅全装修要实行菜单式装修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,满足购房者的个性需求。建设单位应对每个户型提供3套以上装修设计方案,每套方案均应提供可供选择的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设备菜单。
以往主打精装修交付的楼盘,开发商大致设定好交付后的装修标准及风格,购房者只能被动接受。
但新的《指导意见》里,购房者可在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前,将自身的个性化需求告知开发商,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,由开发商相应调整全装修设计方案。
据悉,住宅全装修的实施范围并非“一刀切”。
“实施住宅全装修中心城区范围有多大,地块中哪些部分做全装修,在报批的规划中都能看到,并不是全部房源都做全装修,也可以有部分房源做毛坯。”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“全装修交付先从中心城区试点,再扩展到各市县。”该负责人说,具体实施范围与时间,市区内今年年底前确认,县市则在明年6月底前确认。
今后全装修部分纳入竣工验收
由第三方机构做分户检测
之前,住宅竣工验收仅针对毛坯(通常采用抽验项目20%左右房源进行验收),精装修部分并不列入质检范围内,因而精装修盘交付后产生问题,业主只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。
新的《指导意见》中,住宅全装修工程在验收环节实行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分别验收。装修部分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,进行分户室内环境监测。对没有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、或尚有部分住宅及公告部分未完成装修、或分户室内环境监测不合格的住宅全装修工程,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。
这意味着,未来购房者在收房前将多一重保障。
今后用公积金买成品房
贷款额度或可上浮
买精装修房,除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,还会就精装部分额外签订一份协议,列明精装修产品的各项内容。
而全装修交付房源,在销售合同里也要明确成品住宅装修标准、环保标准及室内环境监测报告等交付内容。“目前合同文本的详细内容还在制定中。”省建筑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此外,《指导意见》最后一部分还涉及了住宅全装修的具体扶持政策。
于购房者而言,全装修房意味着总价更高。对此,《指导意见》写明,各地可结合实际,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和政策资源,给予激励和扶持;购房者购买成品住宅的,各银行金融机构要优化信贷流程,确定合理利率,积极给予信贷支持,按成品住宅总价确定贷款额度;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成品住宅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,比例结合各地实际确定。
省建筑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财政资金推动住宅全装修,采用类似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。
2022-02-15 09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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